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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4-2025-2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庆师发[2024]21号)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报送2024-2025-2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级督导

1.院教学督导组由若干名院督导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或独立公共课教研室设置1名督导,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置 2-4 名督导。各学院设置1名督导组长。

2.院级督导实行聘任制,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院长聘任,报学校备案,每届聘期一年,可以连聘连任。

3.校级督学兼任院级督导的听课工作量不能重复。

二、帮扶指导

1.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每学期选定至少1名教学能力比较薄弱的教师可结合督导听课和学生信息员反馈情况确定进行帮扶指导。

2.校级督学帮扶指导对象与院级督导帮扶指导对象不能重复,校级督学需与负责学院沟通后确定。

请各学院于331日下班前,将院教学督导名单(附件2)纸质稿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1号办公楼311室,电子版以“学院+督导名单”命名。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帮扶指导对象”命名。以上电子版发送jxpjzx@126.com。

联系人:李颖     电话:0459-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关于上报2024-2025-2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帮扶指导对象统计表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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