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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基于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进机制,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学生毕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毕业要求达成是培养目标与课程目标之间的重要衔接,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是检验和判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专业持续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系统化、形成性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实现程度,反思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师资队伍的保障度,进而为专业教育提供持续改进的依据,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价对象

各专业2025届毕业生。

三、评价依据

(一)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与毕业要求指标点高关联课程分目标所对应的考核内容评价结果);

(三)课程矩阵中与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的高支撑课程及其权重值;

(四)间接评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问卷调查、毕业生座谈,实习单位、班主任、辅导员等利益相关方评价结果)。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方法。以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补充,综合判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五、评价过程

(一)确定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教学环节,并根据各教学环节的支撑情况确定对应支撑权重,每项指标点对应的所有教学环节权重系数总和为1。

(二)针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能力要求收集评价数据,开展评价数据合理性审核,确认用于评价的数据与毕业要求相关、合理和有效。调查问卷、座谈访谈提纲等均应结合毕业要求指向的学生关键能力进行设计,确保与毕业要求有效关联。

(三)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能力要求,确定适切的评价方法计算达成情况,取某一毕业要求所有指标点达成情况的最小值,作为该毕业要求的最终达成值。对于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最终的评价结果要通过多种不同的评价方法交叉对比、相互佐证、综合分析形成。

(四)在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拟定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措施,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五)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审定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组织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工作。

六、结果使用

(一)根据学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设定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合格标准为0.6。依据合格标准,明确所有本科专业的毕业要求是否达成。

(二)各学院根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应措施,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三)各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学习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根据持续改进建议修订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师资结构等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及本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做好工作统筹与推进。

(二)各专业务必于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间接评价工作(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和不同调查主体,有针对性的设计问卷及座谈内容),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评价工作。

(三)承担公共必修课程相关学院,须整理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并于7月1日前提交至所授课程支撑的相关专业,全力配合专业做好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

(三)各专业在完成问卷调查及资料整理工作后,须对直接评价结果与间接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实际可操作性的持续改进举措,形成《***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将报告电子稿(Word版和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和过程性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教评中心邮箱jxpjzx@126.com备案。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评价过程、毕业要求及指标点描述、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研讨,把握评价时间进程,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分析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优化的重要依据,持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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