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本科教育教学的核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及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树立教学优秀典范,学校决定于本学期开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工作。本次督导工作将聚焦“示范引领”课推广与“成长培育”课治理,推动课程质量全面提升。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项督导内容
(一)发现与推广“示范引领”课
1.发现“示范引领”课
专家组深入课堂听课,发现在教学理念、内容、设计、方法创新、教学效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示范引领”课。重点关注课程思政的融入度、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课堂提问的有效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课堂教学的感染力与互动性、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以及数字化工具的应用效果等方面。
2.总结推广经验
对发现的“示范引领”课,总结其优秀做法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范例,如教学示范课展示、案例库共享等,带动全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二)诊断存在薄弱环节的“成长培育”课
1.判定“成长培育”课
专家组对课程思政融入不够,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手段单一、师生互动缺乏、教学资源不足的课堂进行深入督导,判定“成长培育”课。为确保判定的准确性,专家组可通过课堂观察、材料查阅、同行评价、学生反馈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全面、客观地评估课程质量。
2.查找问题根源并提出建议
对判定为存在薄弱环节的“成长培育”课,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标注问题点,结合课程目标与学生需求,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二、专项督导形式
(一)课堂观察
专家组将进行听评课,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记录教师授课质量、学生参与度及互动有效性。(标准见附件2)
(二)材料查阅
专家组根据听课情况对课程材料进行查阅。检查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课程相关材料。
(三)教师座谈
专家组与相关课程教师面对面座谈,围绕课程目标达成、教学过程实施、教学难点突破等关键问题深入交流,了解备课难点、教学创新计划及改进需求。
(四)学生调研
专家组可通过学生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从学生视角了解课程价值感、教师投入度与学习收获,收集对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为课程改进提供参考。
(五)建议反馈
专家组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并将反馈信息及时传达、确保问题和建议精准送达,促进相关课程及时改进。
三、专项督导流程
(一)学院初选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各二级学院进行听评课、推选。学院专家组成员包括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家组参考上一轮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重点根据本次听评课实际情况,按照专项督导形式对两类课程进行初步评选。将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按照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排序,前10%评定为“示范引领”课,后10%评定为“成长培育”课。填报《两类课程初选一览表》。(见附件3)
(二)学校认定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校院两级督导组成专家组进行听评课、认定。专家组按照专项督导形式和认定标准对学院初选的“示范引领”课和“成长培育”课进行集中听评课和指导,最终认定两类课程名单。
(三)展示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将认定结果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示范引领”课优秀做法和亮点进行展示,并联合教发中心开展教学示范课活动,供教师相互交流和学习,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整改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1.对认定为“成长培育”课的课程,进行持续跟踪听课和重点指导,并联合教发中心对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
2.课程类型为必修课的“成长培育”课,须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课程类型为选修课的“成长培育”课,专家组将反馈二级学院或开课单位,以便及时调整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设置。
3.认定为“成长培育”课的课程,需提交整改方案并在一年内接受复评,连续三次未达标者暂停主讲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督导尽责
专家组应认真学习相关教育教学文件,需精准掌握两类课程判定标准,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视角切实做好专项督导工作。督导过程务必深入调研,反馈意见力求客观公正、切实可行。
(二)部门配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确保督导和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报告
专项督导工作结束后,专家组需全面总结,形成专项报告。(见附件4)
(四)结果运用
学校将建立课堂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将认定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等重要参考,进一步凸显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地位。
(五)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填报《两类课程初选一览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专家组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4),以上材料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jxpjzx@126.com,签字盖章纸质稿送至1号办公楼311室。
联系人:李颖 电 话: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