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报送新一届教学督导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院教学督导组由若干名院督导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或独立公共课教研室设置1名督导,各学院设置1名督导组长。
2.院级督导实行聘任制,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院长聘任,报学校备案。
3.另外,校级督学不再兼任院级督导,请相关学院做好院级督导的重新聘任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2日下班前,将教学督导名单(见附件)纸质稿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1号办公楼311室,电子版以“学院+督导名单”命名,发送jxpjzx@126.com。
联系人:李颖 电话:0459-551006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