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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2025年11月24日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主题与内容

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评估、专业认证、质量监测等主题开展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本次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设置学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均须由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应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

1.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要求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论文格式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且查重率、AI 率均不超过30%。

2.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3.研究报告。包括市(地)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报告(不含子课题),已经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8000字,查重率、AI 率均不超过30%。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首届已经获奖的成果(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名额及评奖等级

1.申报名额。我校为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的团体会员,可推荐成果50篇。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初评,每个学院推荐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篇,不多于5篇,并按照成果质量进行排序,优秀成果可以适当增加名额。

2.评奖等级。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对本次成果评选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各等次获奖比例将视成果质量而定。特别优秀的论文可被推荐至相关学术期刊发表。我校认定成果等级为市局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材料要求

1.各单位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稿请上交到1号办公楼311室。批量导入材料汇总表(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此表格需上传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科研成果管理平台系统,请务必按照表格要求填报,不能随意删除或更改表格形式和内容。

2.推荐的成果。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发表原件pdf 版;非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和查重报告(只认可知网、维普、万方三类查重报告)。成果和查重报告都以“申请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如出现虚假情况,取消推荐资格。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申报时间截止到 2025年12月10日前,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李颖 邮箱:jxpjzx@126.com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附件1:××学院(单位) 推荐成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批量导入材料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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