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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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实习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2025年12月01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校实习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推动各学院深入践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过程和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2024-2025学年学生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2024-2025学年各专业开设的教育实习、专业实习。

二、评估依据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时间

学生实习教学质量评估分学院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自评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日

各学院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实习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所评估的项目逐项进行分析,给出自评分数,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详见附件2。自评报告电子稿于12月12日前发送至jxpjzx@126.com,同时将填写完整的附件3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校评估阶段:2025年12月17日-26日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自评指标体系逐项、全面自查。

2.做好实习教学质量评估记录和材料归档。

3.自评报告要详细具体,有数据统计,进行质量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内容及格式按照统一要求撰写。

4.按时完成各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自评估工作,避免影响后续学校评估工作安排。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打分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实习教学质量自评报告体例.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实习评估各学院联系人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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