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践行OBE理念,推动课程向“考目标、考能力、考成效”转型,强化过程性考核评价,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建立质量闭环,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考核材料,包括期末考核材料和过程性考核材料。
二、评估时间
2026年3月5日—3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评估标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考核质量自评工作,成立专项评估专家组,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新修订的《大庆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质量评估打分表》(附件1),统一评估认识、把准评价标准,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自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坚持全面核查,精准查摆问题。评估专家组需严格依据附件1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对本院每一门课程的考核材料开展全覆盖、精细化自查评估,逐项分析并量化给出评估分数,清晰梳理、详实表述各课程考核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后续整改提升明确方向。
3.规范材料归档,按时保质报送。各学院要做好自评工作全过程材料的整理、记录与归档,建立完整的课程考核质量自评档案。于3 月 24 日前将评估人签字后的课程考核自评打分表(PDF 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的成绩汇总表(PDF 版,附件2),发送至jxpjzx@126.com。
4.注重以评促改,构建质量闭环。各学院要以本次自评为契机,将评估结果与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相结合,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前梳理改进思路。学校将在学院自评基础上开展课程考核质量抽查评估,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相关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丽娜 联系电话:551087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