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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师范类专业持续保持认证状态、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机制,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各环节与全过程,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附件1)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作用,推动师范类专业严格按照认证理念与标准要求,全面落实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构建质量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实现认证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已完成专家进校考查以及已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且在认证结论有效期内的各专业,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有效期 |
中期审核 |
1 |
学前教育 |
第二级 |
2022.07-2028.06 |
已审核 |
2 |
小学教育 |
第二级 |
2024.10-2030.09 |
2027年2月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第二级 |
2024.10-2030.09 |
2027年2月 |
4 |
汉语言文学 |
第二级 |
2025.09-2031.08 |
2028年2月 |
5 |
英语 |
第二级 |
2025.09-2031.08 |
2028年2月 |
6 |
化学 |
第二级 |
未公布结论(2026年公布) |
2029年2月 |
7 |
物理学 |
第二级 |
未公布结论(2026年公布) |
2029年2月 |
8 |
生物科学 |
第二级 |
未公布结论(2026年公布) |
2029年2月 |
9 |
体育教育 |
第二级 |
未公布结论(2027年公布) |
2030年2月 |
10 |
美术学 |
第二级 |
未公布结论(2027年公布) |
2030年2月 |
三、工作内容
(一)认证整改工作
1.学前教育专业已通过中期审核,须持续保持认证状态,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2.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须完成本年度报备材料,并按要求系统梳理三年报备材料,做好中期审核准备。
3.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继续保持认证状态,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4.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专业将于本年度公布认证结论,须在结论公布后三个月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内容涵盖认证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改进目标、具体措施及实施计划(格式参考附件2),并报备2026年春、秋两学期整改工作材料。
5.体育教育、美术学专业须根据专家进校考查现场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年度整改工作。
(二)年度报备改进情况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专业每年须将本年度修订和完善的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教学材料、评价机制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关要求见附件3),提交相关认证机构备案。认证机构负责对备案材料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三)中期审核
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提交持续改进证据清单(格式见附件4)和中期改进报告(模板见附件5),并对持续改进支撑材料进行整理(格式要求见附件6)。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在线或实地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形成初步《中期审核报告》。
四、工作要求
1.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责任主体。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学院认证状态保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组织相关专业对照专家组反馈意见及认证报告指出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并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整改方案、年度报备材料、中期改进报告等。
2.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及材料审核等工作。
3.公共课开课单位要及时修订课程大纲,厘清课程目标对各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优化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案和评价方案。根据学校和二级学院制定的课程评价制度,开展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做好课程反思和持续改进工作。
4.相关专业需在2027年1月31日前将经学院审查的各类持续改进材料上传至网盘,并将查阅链接及提取码发送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邮箱:dqsypgzx@163.com。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7年2月15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7月9日